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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龙口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推行“一线工作法”的实施意见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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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组织领导
推行“一线工作法”要注重实效,要让工作对象切实享受到方便、快捷、优质的服务。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,市局成立以周学军局长为组长,孙吉连政委、王书平副政委为副组长,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(办公室设在市局政工科),统一负责做好这项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。各单位、各警种也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,结合各自实际,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,精心组织开展本单位、本警种的相关工作。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,分管领导各负其责,密切配合,卡实责任,齐抓共管,形成合力,确保这项工作有人管,有人负责,保证工作落到实处。各警种、部门都要制定全年的便民服务计划,保证这项工作不搞“一阵风”,能够长期坚持下去。(制定的全年便民服务计划要填写《2007年便民服务活动计划表》,于4月9日前报书面报局政工科)。各警种、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,查找不足,不断完善服务质量和水平,保证便民服务活动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。各警种、部门要将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情况及时汇总,填报《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情况汇总表》,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书面报局政工科。
市局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落实“一线工作法”工作的考核,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。要把开展“一线工作法”情况与党员干部和广大民警本职业务工作一并考核,并组织一定范围内的党员群众进行民主评议,科学评价党员干部和民警的工作。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,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推广,并择优进行表彰;对工作开展不力、措施不实、效果不好、基层和群众不满意的,要进行批评教育,并责令整改。
附:1、2007年开展便民服务活动计划表
2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情况汇总表
主题词:公安党建 “一线工作法” 意见
龙口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2007年4月5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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