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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的钟忠处长打击网络淫秽色情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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候会改头换面,比如关闭一些板块,使其具有合法外衣,经过包装以后,这些网站是否在我们的打击范围之内,怎么打击定性? [ 2007-04-27 15:05:14 ]
[钟忠]打击工作不能一阵风,要持续开展。只要打击行动一开始,肯定违法犯罪的人会采取逃避的措施。 [ 2007-04-27 15:06:00 ]
[钟忠]一方面,公安机关要加强侦查工作的力度,另一方面,群众举报、社会监督的作用也要发挥起来。 [ 2007-04-27 15:06:12 ]
[钟忠]当然,如果我们有确凿的证据,对任何一个违法犯罪活动都要依法地予以打击处理。 [ 2007-04-27 15:06:25 ]
[钟忠]同时,这项工作虽然是集中打击,但我们一直是长期以来持续开展的。 [ 2007-04-27 15:06:47 ]
[钟忠]公安机关对网络淫秽色情活动一直是高度重视,也是在不断针对网络淫秽色情活动的特点、变化,也在调整我们侦查、打击工作的措施。所以,存在侥幸心理是非常危险的。 [ 2007-04-27 15:06:56 ]
[主持人]有网友问:钟处长,2005年9月15日,北京36岁的家庭主妇张丽丽(化名)在家中利用计算机组织多人进行视频“裸聊”时,被北京治安支队民警与分局科技信通处民警抓获。后张丽丽被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。 [ 2007-04-27 15:07:20 ]
[主持人]被捕后,张丽丽对自己在家中多次组织他人进行网上“裸聊”的事实供认不讳。经请示上级检察机关,此案刚开始北京石景山区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提起公诉,因难以定罪,日前,以刑法无相关罪名撤回起诉。(4月17日《北京晨报》) [ 2007-04-27 15:08:40 ]
[主持人]针对这一案例,请问钟处长,打击网络淫秽色情在立法上是否会有新的举措?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,那么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前,“裸聊”这一现象如何定性?公安部又将采取哪些措施加以引导和管理? [ 2007-04-27 15:08:53 ]
[钟忠]互联网上出现的比如“裸聊”一些新的犯罪形式确实有别于我们传统违法犯罪的特点,网上的“裸聊”是在网上虚拟环境中有一个场所,一个网络聊天室,大家是通过信息传输聚集在一起从事“裸聊”的表演活动,这可能也是我们有关机关、有关单位认为和传统聚众淫乱有区别,因为它是通过信息传输的方式表现出来的。 [ 2007-04-27 15:09:50 ]
[钟忠]同时,我们在传播淫秽信息的规定中,200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、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出台互联网关于传播淫秽信息的有关司法解释,对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有标准规定。像“裸聊”,我个人观点应该往传播淫秽信息的规定上去靠,它和聚众淫乱有区别。 [ 2007-04-27 15:10:10 ]
[钟忠]但总有一个规律,就是你在现实社会中法律规定是违法犯罪的行为,你在互联网或者借助互联网表现出来,你的行为同样是违反我们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的。不是说换了一个表现形式,你就可以逃避法律的追究。 [ 2007-04-27 15:10:23 ]
[主持人]大部分群众对这项活动是非常支持的,尤其是很多未成年人的家长,请问公安部门有没有考虑如何让广大群众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? [ 2007-04-27 15:10:40 ]
[钟忠]公安部有一个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的报警网站,对社会公布,欢迎大家登陆这个网站举报。 [ 2007-04-27 15:10:56 ]
[钟忠]各地公安机关在互联网上建有相应的报警网站,网民可以把自己报警的信息通过互联网直接发到网站上,公安机关会认真进行处理。 [ 2007-04-27 15:11:09 ]
[主持人]网友“阿信2”:如何看待现在未成年人迷恋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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