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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口市公安局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方案

来源:   录入时间:06-11-09 15:10:30

龙口市公安局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方案

  为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,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新修订的《信访条例》,以实际行动践行 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落实以人为本、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,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,根据公安部关于从5月至9月上旬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统一部署和《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方案》及省厅、烟台市局具体要求,特制定本方案。
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
    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、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紧密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,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新修订的《信访条例》和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的“规范执法司法行为,促进执法司法公正”专项整改活动,集中时间,集中力量,领导动手,全警参与,由局主要领导、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一把手面对面地接待信访群众,集中处理公安信访问题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以实际行动践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立警为公,执法为民,努力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、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、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,提高公安队伍的执法水平、正规化建设水平,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。
    二、工作目标
    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总的目标是:人人受到局长(单位一把手)接待,件件得到依法处理。
   (一)凡是到县、镇区街道公安机关上访的信访人,都能得到县、镇区街道公安机关一把手的认真接待。
   (二)凡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公安机关职权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,信访人都能在规定时限内得到有管辖权公安机关的明确书面答复。
   (三)坚持重心下移、责任下移,镇区街道分局、派出所在此期间接待处理的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,确保绝大部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,件件得到依法处理,基本做到信访人息诉停访。
   (四)通过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,形成党委统一领导、一把手亲自组织协调、分管领导具体负责、各部门各警种各负其责、齐抓共管的公安信访工作新机制,初步建立起畅通、有序、务实、 高效的公安信访工作新秩序。
   (五)通过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,及时发现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、内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发现各项公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,发现制度、机制、体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,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,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。
    三、工作任务
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工作重点是解决以下六类问题:
  (一)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对案件查处不及时,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事项长期不予解决的问题。
  (二)反映公安民警刑讯逼供、打骂群众,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恶劣影响的问题。
  (三)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滥用强制措施,限制、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问题。
  (四)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执法不公、徇私枉法,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。
  (五)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越权办案,插手经济纠纷,违反规定扣款扣物的问题。
  (六)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安信访问题。
   四、工作步骤
 (一)工作准备阶段:从5月9日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开始至5月17日为工作准备阶段,各单位要根据公安部、省公安厅、市公安局的统一安排,层层发动部署,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,精心做好调查摸底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,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,做好公布接待事项等各项准备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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